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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芯”之战—龙芯中科VS芯联芯知识产权纠葛

发布时间:2023-06-28 浏览数:1,128

2023年6月25日,科创板上市公司龙芯中科发布公告称,2023年6月23日该公司已收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签发的《部分最终裁决书( HKIAC/PA 21030 )》裁决书,芯联芯公司提出的7项仲裁主张中除第5项为尚待解决事项外,其余6项仲裁主张全部被驳回。其中第5项本次仲裁裁决认定MIPS公司将其与龙芯中科于2011年签署的MIPS技术许可合同(简称“2011年协议”)转让给芯联芯的行为有效,芯联芯有权获得自2017年2月7日起龙芯中科为使用MIPS技术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版税以及按合同约定计算的相应延迟支付费用。同时,裁决书指出:根据仲裁庭的调查结果,龙芯中科没有犯错且未造成损害,其所应做的是支付未付版税以及适当金额的延迟支付费用。

     前述公告中所涉仲裁案件为2021年2月Prestige Century Investments Limited和 CIP United Company Limited (简称“芯联芯”)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的有关MIPS技术许可合同纠纷的仲裁案。七项主张为 :1)使用了技术许可协议授权范围外的MIPS技术;2)产品对MIPS架构进行了未经授权的修改和变更;3)在技术许可协议到期后继续使用授权技术;4)未返还保密信息;5)少报版税;6)未经同意将技术再授权给其他方;7)泄露保密信息。

参考此前龙芯中科发布的公告,其与芯联芯之间2021年间另有两起诉讼,一起是龙芯中科提起的不侵害MIPS指令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诉讼,一次是芯联芯提出的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诉讼,两案均与龙芯所称自主指令系统LoongArch和3A5000处理器有关。前一案龙芯中科撤诉,后一案芯联芯诉讼请求被判决全部驳回。

有观点认为,芯联芯公司是美国专利代理人,其意非在创新技术,而是以“专利流氓”的方式维护其授权,获取高额利润。也有观点认为,该些纠纷的仲裁与诉讼本应为以事实为依据,为法律为准绳,为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树立标杆的事件,不应成为妖魔化任一方的是由。无论怎样,在包括芯片领域在内的中国被卡脖子的技术领域,如何做到突破封锁,促进技术进步,与保护已有专利权人知识成果的利益平衡,却是中国专利制度贡献智慧的应有之举。